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截至目前,深交所上市公司超过2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截至目前,深交所上市公司超过2600家,挂牌交易覆盖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等多类品种,股票成交金额、融资金额均位列世界证券交易所第三位。深交所坚持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致力于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现诚邀有志于投身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大业的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优秀人才加盟。
一、引才岗位
1.涉外法律人才
岗位职责: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参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协助制定和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研究境外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监管政策以及涉外法律业务等问题。
2.国际审计监管人才
岗位职责:从事资本市场相关会计审计问题研究,参与制定和完善交易所会计审计监管规则,分析研究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境外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监管政策等问题。
二、引才条件
1.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关心支持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品行端正、勤勉敬业、团结协作、诚信自律、声誉良好。
2.良好的国内或国外教育背景。原则要求具有法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原则要求为境内外知名院校。
3.丰富的从业经历及较强的专业能力。涉外法律人才应在国际组织、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高校、金融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从事涉外法律相关工作7年及以上,国际审计监管人才应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监管机构从事涉外审计相关工作7年及以上。引进人才应在上述同一机构连续担任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境外从事上述相关工作连续3年以上者优先。
4.良好的语言能力。英语能够作为工作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俱佳。
5.其他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条件特别优秀、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工作年限等要求。
6.无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无不良从业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犯罪记录。
三、人才保障
1. 本所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结合引进人才特点,安排合适岗位,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并在项目研究、工作开展、培训发展等方面提供支持。
2.本所为引进人才安排周转住房,协助解决户籍等实际需求。
3.本所协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争取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补贴、人才安居等优惠政策。
四、引进流程
本所引进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审、考察、体检、备案、聘任等。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领域引才报名表》,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表和2封由所在机构负责人、业务专家或举荐人提供的推荐信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本所将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应聘者应认真、谨慎填写报名表,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交信息与事实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文源自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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