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期货公司“吃红牌”!先融期货CTP系统异常影响客户交易,未及时上报收警示函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发布针对期货公司违规的处罚。1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

又一家期货公司“吃红牌”!先融期货CTP系统异常影响客户交易,未及时上报收警示函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发布针对期货公司违规的处罚。1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6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在网站一次性公开了6份处罚,涉及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海通资源以及多名个人被罚;进入8月份后,先是广发期货一家营业部因涉及录音及账户管理上两项违规,被北京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近日,重庆证监局又公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电投先融期货因相关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期货法的正式实施,监管层对于期货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的监管也变得日趋严格。

CTP交易系统异常未及时上报

8月8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2022年6月22日,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融期货”,870115)CTP次席交易系统运维值班人员使用与系统格式不兼容的命令语言在服务器上进行查询,导致系统出现异常情况。

虽经排查处置,但故障未得到有效解决。当日下午开盘后(自13:32至15:00期间),先融期货CTP次席交易系统大连商品交易所委托报单出现异常,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而在前述事件发生后,先融期货却未按规定及时向监管报告,直至15:30才向重庆证监局进行电话报告,存在迟报情形。

重庆证监局认定,先融期货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四条及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五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2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深入排查事故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同时,你公司应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流程,加强人员培训,采取有效手段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重庆证监局称。

据了解,上述警示函所称的CTP是综合交易平台(Comprehensive Transaction Platform)的简称,是专门为期货公司开发的一套期货经纪业务管理系统,由交易、风险控制和结算三大系统组成。由于其可用性高、保密性强以及交易速度快深受投资者喜爱,CTP交易系统能够同时连通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支持国内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业务,并能自动生成、报送保证金监控文件,是目前国内主流的期货交易系统。

对于此次交易系统异常的问题,深圳某期货公司高管李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内部调查、责任追究和采取整改措施,并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与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相关的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供应商,应当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而期货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一般的信息系统故障,能够及时解决的,通常情况下不会向监管部门或者交易所报告。据了解,一般来讲,系统故障包括,网络、软件、硬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的系统故障。

不过,李经理表示,此次先融期货CTP次席出现问题的时间是从13点32分至15点00分,也就是说从下午开盘到收盘问题都没得到彻底解决,引起客户的投诉。期货公司CTP次席一般只提供给程序化交易、大机构客户使用,因此,只影响到部分客户的交易。

“这也说明期货公司应该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强化流程,做好应急预案,并认真应急演练。与此同时,更应该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李经理称。

去年9月《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颁布,过渡期一年,要求期货公司规范居间人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居间人进行清理整顿,今年9月过渡期结束,监管部门会对期货公司居间人规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期货公司此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相关条款依法合规经营。

2021年亏损4704.39万元

官网显示,先融期货成立于1995年,注册地重庆,注册资本10.1亿元。在北京、南京、杭州、深圳、广州、重庆等地设有多家分公司或营业部,业务覆盖全国。

自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异常剧烈,实体企业避险需求持续上升,期货市场客户保证金规模和成交量也创历史新高。在此背景下,2020年1—12月,全国149家期货公司未经审计净利润为86.03亿元,同比增长42.20%。受期货行业提振影响,先融期货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66亿元,同比增长31.67%;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7049.72万元,同比增长10.23%。

然而,进入2021年,先融期货的业绩却出现反转。2021年先融期货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同比减少59.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4704.39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7049.72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5,083,063.21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7,926,423.68元。

针对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华夏时报》记者发送采访函询问相关事宜,但截至发稿,先融期货并未对此进行回复。

记者在先融期货2021年年报中发现,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427,569.34万元,下降59.67%。其中,其他业务收入较上期减少427,871.55万元,下降61.20%;主要因先融风管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模式调整,基差贸易收入减少。

但对于净利润的下滑,年报中并未给出解释。

据2021年年报显示,在收入中构成中,按业务类别项看,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5,623.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5%,上年期货经纪业务收入4,746.58万元,同比增长18.47%。主要是期货经纪业务稳定发展,期货客户权益和代理交易量实现增长。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957.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33%,上年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651.04万元,同比下降42.02%。

与此同时,投资咨询业务收入58.42万元,上年投资咨询业务收入2.83万元,同比增加55.59万元。然而,风险管理业务收入270,958.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3.74%,上年风险管理业务收入699,063.13万元,同比下降61.24%。

从收入构成中,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的下降幅度是最大的,或许与两家子公司业绩回落有关。据官网显示,先融期货在上海、天津设有2家全资子公司,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先融期货主要依托先融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依托先融风管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此外,记者还发现,2021年两家子公司还曾被监管处罚。2021年11月19日,重庆证监局作出《关于对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指出先融资管公司建立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健全,流程等内容不完善。

“先融资管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个别资管计划投资于相关关联方发行的股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未事后告知托管人及投资者。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故此重庆证监局对先融资管公司作出了前述决定。 ”《决定》称。

2021年12月,先融资管针对《决定》指出的管理不足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一是完善关联交易制度,调整管理部门分工,清晰界定产品关联方和公司关联方,对产品重大关联交易进行规定;二是完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区分公司和产品的关联交易审批路径,并优化《关联交易审批表》;三是完善关联交易披露,通过产品合同嵌入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官网公告、邮件等多种方式优化事前、事后的披露;四是持续完善关联交易名单,并相应在投资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强化交易执行监督。

早在2021年7月9日,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子公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需要注意到,证监会规定,期货公司已经设立、受让、收购的子公司或者参股的经营机构,其业务范围、层级等不符合规定的需要在36个月内整改完毕。

《子公司办法》在明确期货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业务范围,压实期货公司对子公司管控责任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

期货资深人士王勇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子公司办法》或与期货法进一步衔接,其目的是更好的规范期货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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