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拟修订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中新社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6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修订,向社会公

中新社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6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所的职责、风险监测和应对、行情信息发布等作出了规定,对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作出了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办法》中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对《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应性调整。此外,随着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办法》,以满足市场发展要求。

据介绍,此次修订保持了现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框架总体稳定,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包括:

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一是增加关于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相关规定。二是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三是强化实际控制关系管理,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定义,并要求期货交易所细化具体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要求。四是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并对期货交易所提出相应要求。五是规范期货交易所跨境合作,对期货交易所开展结算价授权业务作出了规定等。

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二是规范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完善了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会议召开形式,以及理事长、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权和人员管理等规定等。

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一是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的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二是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并规定期货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应及时向证监会报告。三是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以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形式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等。(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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