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货币的代表比特币的火爆,数字货币市场上被热捧的币种越来越多,对于投资者来说数字货币是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但是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能放心大胆的投资,毕竟数字货币是虚拟存在的,因此数字货币监管就出现
随着数字货币的代表比特币的火爆,数字货币市场上被热捧的币种越来越多,对于投资者来说数字货币是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但是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能放心大胆的投资,毕竟数字货币是虚拟存在的,因此数字货币监管就出现在了数字货币市场,而说到数字货币监管,目前大多数投资者并不知道数字货币监管是什么意思,那么,数字货币监管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币圈子小编就给大家通俗的讲解一下数字货币监管是什么意思?
数字货币监管是什么意思?
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央行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纳入本国的监管体系中,但监管进度和态度各不相同。美国、新加坡、日本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对比特币态度友好,认可其积极意义,正着手或已经制定监管法案来规范比特币行业的发展。出于降低洗钱风险和保护金融科技创新的考虑,俄罗斯、泰国由完全禁止比特币的使用转变为放松比特币监管。
各国监管机构以数字货币初创公司和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反洗钱、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为主要目标,主要监管形式有四种。一是以传统的货币转移法为依据,出台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法案。如纽约州发布的《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的《虚拟货币商业统一监管法》、日本实施的《虚拟货币法案》。二是出台法律解释,将虚拟货币纳入传统的法案。如2017年欧盟议会(EP)发布第四版《反洗钱法》修改草案,将数字货币领域的反洗钱管控纳入其中。2017年佛蒙特州通过新法案,对虚拟货币进行了定义,更新了该州的货币交易规则,并补充到该州的货币转移服务法中。三是利用监管科技,解决数字货币领域的监管问题。如2017年欧盟投入500万欧元支持数字资产监控项目“Tools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Transactions in Underground Markets”,旨在为调查或减少与数字货币和地下市场交易相关的犯罪和恐怖主义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四是单独出台监管规则、文件等。如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比特币业务,仅将比特币作为特定商品对待。
监管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对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进行归类,确立其法律地位。数字货币性质的认定一直是法律监管的核心问题。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进行了认定。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不同。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MRC)把比特币定义为私人财产;美国国税局(IRS)将比特币归类为应纳税资产;在日本,比特币被定义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澳大利亚则“允许数字货币被视为符合消费税的货币”。
2.监管ICO,保护投资者权益。ICO的监管进度与ICO的发展程度并不匹配。美国、新加坡在ICO监管中先后判定ICO代币属于有价证券范畴,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在瑞士,数字货币公司不需要任何特定许可证书或审批。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2017年4月的论文中,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进行了讨论。中国等国家密切关注ICO监管问题,有关人员呼吁对ICO的监管应该被提上日程,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法案推出。
3.采用许可证制度,对数字货币初创公司的合法资格进行监管。纽约州金融服务局(NYDFS)于2015年6月发布了“BitLicense监管框架”,这使得纽约成为美国第一个正式推出定制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监管的州,为美国其他州和其他国家监管虚拟货币树立了标杆。随后,美国华盛顿州、日本等也推出了类似的许可证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些许可证制度,以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领域运营业务的公司为监管对象,包含各种合规政策,如必须符合KYC和AML监管规定等。
4.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和私人用户纳入反洗钱法规,防止洗钱活动。绝大多数交易,比如数字货币和法币的兑换,是通过交易平台来完成的,而且对平台的监管难度小于对私人用户的监管,因此多数政府将交易平台作为反洗钱监管的重点。为提升监管效率,美国、日本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支付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反洗钱监管重点。针对数字货币私人用户的反洗钱措施,主要集中在解决数字货币的匿名性,欧盟第四版《反洗钱法》修改草案通过数字货币用户实名化来监督数字货币的使用。
5.减免比特币交易税或制定监管豁免特权,放松对数字货币行业监管。为了鼓励金融创新,部分政府放松了对比特币等的监管。澳大利亚废除了比特币商品与服务税;欧盟对数字货币交易免征增值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和新罕布什尔州对数字货币部分商家制定了监管豁免的特权。
如何监管数字货币?
1.建立健全数字货币监管框架。
首先,监管态度选择上,把握金融监管、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对数字货币进行适度监管。其次,监管主体上,明确数字货币监管部门及职能; 监管客体上,明确数字货币市场上的不同角色,如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数字货币创业公司和投资者等。最后,监管方式上,根据数字货币的发展变化,选择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比如确立数字货币行业标准,从源头上降低行业风险隐患;修改《反洗钱法》,将数字货币纳入反洗钱监管范畴。
2.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采用许可证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防止欺诈、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活动
全文导读 提到艾达币,就不得不提2020年的312事件,312艾达币暴跌,最低跌到0.017美元左右,然后一直涨,目前涨到1.1698美元左右,而现如今离312暴跌事件已经过去一年了,近一年内艾达币涨幅高达2508.07%,这也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前来投资
对交易平台的监管采用许可证制度;对备案管理、许可准入、反洗钱职责和流程、用户实名、大额交易限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比特币交易与银行机构、支付机构间建立必要的风险防护屏障。
3.对数字货币初创企业引入“监管沙盒”,既保护投资者权益又支持金融创新
结合国内目前的金融环境,在数字货币产业引入“监管沙盒”,需考虑数字货币“监管沙盒”的预期目标和主体,即由哪类监管机构负责;根据被监管机构的创新风险、风险控制力、投资者权益保障等,选择“监管沙盒”的具体模式;构建数字货币“监管沙盒”的具体制度,如数字货币初创企业的准入制度、进驻期限、运行责任、“沙盒”内数字货币用户及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等。
4.做好对ICO的监管,重点保护投资者权益
明确ICO这种新型融资方式的法律规制,发布对参与ICO项目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规范性指引、政策性建议和强制性法规,对发行人施行持续性信息披露和反欺诈责任条款,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基础性法律规范。对于ICO,也可引入“监管沙盒”,解决ICO监管相对滞后的问题。同时,加大数字货币、区块链等相关知识的普及,使投资者了解ICO产业及投资风险,理性对待ICO项目的融资需求,减少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
5.多种措施防范数字货币传销、诈骗
对借数字货币之名从事传销的行为,建议修订或加强禁止传销条例的司法解释;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明确其对交易货币是否承担监督义务;建立向社会公众发布数字货币交易潜在风险提示的常态化机制及数字货币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
6.发展监管科技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区块链等技术,对反洗钱、数字货币交易平台、ICO等进行合规性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7.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特点要求各国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成员国之间应制定原则性监管法规,建立统一的数字货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共同打击数字货币跨国犯罪活动。
以上就是数字货币监管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众所周知,作为新生事物的数字货币,人们对其本质内涵和发展影响远非深刻、全面,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对数字货币的监管理念方法和法律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分歧和差异,而数字货币监管主要是统一协调监管,以应对数字货币对现行金融和经济体系带来的挑战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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