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列为淘汰类产业。一石激起千层浪,若
来源:证券日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列为淘汰类产业。一石激起千层浪,若“虚拟货币”挖矿被最终确定为淘汰类产业,“挖矿”行业未来前景会有怎样变化?
征求意见稿生效后
“挖矿”或立即淘汰
“挖矿”活动是虚拟货币产业的重要一环。算力智库研究院表示,虚拟货币产业大致可分为矿机制造、“挖矿”活动、交易活动三个环节。产业链上游主要提供比特币的矿机设备,主要包括芯片设计、芯片生产、矿机组装。芯片生产商主要负责芯片的制造、测试、封装,如台积电、日月光、三星电子等,而矿机厂商主要负责芯片设计、矿机组装和销售,如比特大陆、嘉楠耘智等。
产业链中游则是“挖矿”活动,简单来说,矿池就是算力的集合,矿工们把自己的矿机或者矿场的算力集中到矿池,能挖到区块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然后把收益根据每个人的算力占比去分配。根据btc.com的数据,目前全球算力前五大矿池分别是BTC.com、AntPool、SlushPool、ViaBTC和BTC.TOP,占全网算力的68%。下游则是交易平台,作为连接用户、矿池、项目方的中间枢纽发挥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区块链法律监管资深研究专家邓建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计划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此意见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一项未列明淘汰计划或淘汰期限,若将来生效,应属国家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条目。”
若“挖矿”活动被淘汰,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则是矿机厂商。据了解,比特币价格与矿机订单的关系本质就是供需平衡关系,当比特币价格上涨时,矿场主或者矿机投资者预期未来比特币收益上涨,矿机订单增加;当比特币价格下跌时,投矿场主或者矿机投资者预期未来比特币收益下跌,矿机订单减少。
目前处于虚拟货币低迷期,矿机厂商面临着矿机滞销、盈利能力下降的困扰,若“挖矿”活动被淘汰,无疑使矿机厂商的日子雪上加霜。此前由于传统大厂加入矿机生产中,竞争加剧,“矿机三巨头”(比特大陆、嘉楠耘智和亿邦国际)纷纷计划转型AI寻求突破口。据悉,比特大陆已经推出专注于高性能AI芯片BM1680。嘉楠耘智除了坚持矿机芯片的研发和迭代,也将批量生产边缘运算知识存储芯片,亿邦国际则预计首款人工智能计算硬件模型在2019年下半年面世,三大矿机巨头不约而同地走上了转型AI的道路。
监管层要求
有序退出挖矿业务
不过,针对“挖矿”是否应直接被淘汰,有专家认为应该综合考虑。邓建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挖矿”活动,由于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淘汰,并严厉打击“矿场主”的违法行为。此种“矿场”根据法律本来就应取缔,无可厚非。
邓建鹏称,对于确属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挖矿”活动,则应及时淘汰。但对于“矿场”分布在国内电力资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如水电、风电等)丰富但几乎无法输出的贫困地区,此活动有效利用本可能被浪费的能源,因此有益于当地经济增长。
“从政策导向上看,发改委的这一决定短期内确实会对虚拟货币挖矿业产生负面影响,但是长期来看,该决定是否会对行业产生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尚不得而知,需进一步观察后方可判断”,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云峰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
虚拟货币挖矿业相较于其他行业,仍处在发展初期。陈云峰认为,假设未来虚拟货币被证明是耗能大、无价值的产品,那么这一决定将是行业监管模式探索的重要一步。“由于本次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尚处于征询阶段,我们认为对该行业可以继续研究、继续观察。”陈云峰进一步补充道。
不过,尽管业内部分专家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是否应直接淘汰持多种意见,但从目前整体来看,国内政策对虚拟货币“挖矿”一直进行“限制”。去年1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下发文件,要求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比特币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监管机构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过多项措施予以限制。但是,由于产业盈利性的存在,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实质上并未完全停止。(记者 邢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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