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经济体系中,“专精特新”企业有其独特性,其企业规模虽为中小企业,但由于长期深耕细分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强,业务规模在细分领域稳居前列,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节点,为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有利于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近年来,个别国家视我国为战略竞争对手,试图通过设置产业链供应链“卡脖子”障碍遏制我国产业升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创新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具备良好自主创新基础。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有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关键零部件国产化,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基本达到25%,平均研发强度超过7%,平均专利数超过50项,研发基础与研发成果雄厚。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有助于示范引领我国广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现从产业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跃升,进一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增强创新能力方面仍面临巨大挑战
尽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氛围浓、势头好,但在增强创新能力上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普遍存在。创新需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多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本小利薄,仅靠自身积累投入远远不够,大部分依赖银行贷款或资本市场,但受抵押担保难、贷款再担保机制不完善、上市挂牌门槛高等因素影响,很难获得市场直接融资,即便是获得银行贷款,也多为短期贷款,致使很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存在短贷长用,续贷、转贷困难。
二是创新人才引留难。由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薪资待遇较低、发展空间较小,很难吸引到高技能创新人才,即便企业自己花大力气培养的人才,也容易被大企业挖走,造成人才队伍稳定性不足。
三是创新生态仍需完善。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及科研人员合作较少,较难获得外部支撑突破技术瓶颈。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多以补贴和资金奖励为主,培育市场需求和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政策相对较少。各类针对企业规模、资质等的隐性壁垒依然存在,成为阻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玻璃门”“隐形门”。
多方发力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及企业自身多方发力,在资金、政策、技术和管理技能等方面提供精准支持。
一是形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支持众筹银行、创客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鼓励银行丰富融资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健全科技金融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大数据信用平台,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由政府牵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健全科技金融风控体系。充分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作用,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
二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行业上下游配套协作,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一方面,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大科学装置、科研平台等资源,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中试熟化、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弥补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资源不足。另一方面,强化中小企业对大企业的基础支撑作用。发挥中小企业在新业态下快速迭代的优势,促进创新成果通过创新链、供应链、数据链等快速回流至大企业,为大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三是营造“放足好水、养好活鱼”的优良创新环境。围绕企业需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广“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先进模式,彻底清除市场准入、招投标等领域对中小企业设置的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维权机制,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利益。加快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和科技中介发展,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管理咨询、品牌建设、营销设计、检验检测、人才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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